你的位置:首页 > 项目数据库 > 生产批件

【批文转让】第三批“转让生产批件/销售外包”的中药品种,9个独家

2020-05-13 已浏览【 】次
摘要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已正式全国施行,医药资源并购整合需求再度活跃起来。2020年医药前途汇将致力帮助企业快速寻找:能抢先上市的优质成熟产品;有真正临床价值的505b2等高难度技术;热门适应症通道的稀缺产品;可以联合持证的优质品种;具有创新性和临床价值的海外新药和医疗器械产品等海量资源。欢迎有意愿购买以下批文或了解产品详情的客户与前途汇联系。 征集:医药企业转让、股权融资、新药技术转让、生产文号转让、产品贴牌或大包招商等都欢迎联系前途汇合作推广!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制度(MAH)已正式全国施行,医药资源并购整合需求再度活跃起来。2020年医药前途汇将致力帮助企业快速寻找:能抢先上市的优质成熟产品;有真正临床价值的505b2等高难度技术;热门适应症通道的稀缺产品;可以联合持证的优质品种;具有创新性和临床价值的海外新药和医疗器械产品等海量资源。欢迎有意愿购买以下批文或了解产品详情的客户与前途汇联系。

征集:医药企业转让、股权融资、新药技术转让、生产文号转让、产品贴牌或大包招商等都欢迎联系前途汇合作推广!


为盘活资源,最大化公司产品收益,与更多客户达成互利共赢的深入合作。以下产品根据“合作方”的具体情况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合作:
方式1:预定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前期双方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合作方支付一定费用后委托我方生产,合作方享有产品的全部经营权,待药监局出台持有人制度操作细则后合作方变更成为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支付产品转让全款并将产品转移到其他任意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进行生产经营。
方式2:若现阶段合作方有能力对产品进行转移,双方可立即签订技术转让协议,合作方将产品转移至自己企业名下进行生产经营。
方式3:有销售实力的大型企业和销售公司可以洽谈产品的全国销售总代理、省级代理合作。并享有优先购买本产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权利。


01

颗粒剂、散剂、茶剂



02

口服液、糖浆、合剂



03

片剂



04

胶囊剂



05

经典丸剂



06

其他剂型



07

联系我们


如果您有企业股权、药品文号、新药研发合作需求

也可以留下联系方式让工作人员和你联系




在线提交资源供需欢迎您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