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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物制品审评任务、审评计划公示及说明

2016-07-10 已浏览【 】次
摘要 1

          审评任务及审评计划的公示,是我中心加大信息公开力度的一项具体措施,自2011年1月30日化药审评任务序列及审评计划公示以来,受到了业界高度关注,并取得了积极的效果。为使申请人能够及时了解生物制品审评任务的审评进展情况,我中心决定于2013年4月起,将我中心承办的全部在审生物制品审评任务及审评计划实时动态对外公示,当月激活的新报审评任务和补充资料审评任务将分别在相应序列中突出显示。中心对外公示的品种审评状态与中心内部审评信息系统状态保持一致。
        生物制品审评任务将分“治疗用生物制品”和“预防用生物制品(疫苗)”两类予以公示。每类项下再细分“临床试验申请”、“上市申请”、“再注册申请”、“补充申请”及“补充资料”五个序列;各序列分别按照审评任务正式进入中心时间先后进行排序。
        申请人可通过我中心网站“信息公开”和“申请人之窗”栏目查阅生物制品审评任务及审评计划。关于生物制品品种技术审评结论为“建议不批准”的审评报告的公示事宜,相关工作正在推进中。敬请广大注册申请人予以关注。

信息来源:CDE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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